对于我们这些在异国他乡或在新加坡与外国伴侣相恋的人而言,你依然可以用独具新加坡特色的组屋求婚方式来告白。近年来,越来越多新加坡人与外籍人士结婚——约三分之一的公民选择与非公民(永久居民或非居民)缔结婚姻。
这自然引出一个现实问题:新婚夫妇该在哪里安居?
若你是新加坡公民,虽有限制条件,但仍可与外籍配偶共同购买组屋期房(BTO)或转售组屋。以下是你需要了解的《非公民配偶计划》下与外籍配偶共同申购组屋的重要事项。

所能购买的房屋类型
根据该计划,配偶为无居留身份外国人,新加坡公民只能申购二房式灵活BTO组屋(期房)或转售组屋,不得申购更大户型的期房。
通常情况下,主申请人必须是新加坡公民,外籍配偶仅能列为同住人而非共同申请人。此计划中的"外籍配偶"特指非新加坡永久居民的外国公民。若配偶是永久居民,则可参照《未婚夫妻计划》申购组屋。

公积金住房津贴申请条件
符合条件者可申请《非公民配偶计划》下的"加强版公积金购屋津贴(单身人士)"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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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月收入总和除以二不超过4,500新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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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方在提交申请时及前12个月须持续就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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剩余屋契不少于20年。若剩余屋契不足以覆盖年轻配偶至95岁,津贴将按比例缩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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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前30个月内,夫妻双方在国内外均无房产交易记录
津贴金额(2,500至40,000新元)与单身人士标准相同,不及夫妻联合申请的额度优厚。对于正在为外籍配偶申请永久居留权的夫妻,不妨等待配偶取得永居身份后再申请全额津贴。
替代方案:组建复合式家庭核心
若与外籍配偶育有新加坡籍公民或永居子女,可组建包含外籍配偶在内的家庭核心,通过《建屋局公共计划》申购更大户型的组屋。
另一种选择是与新加坡籍/永居父母组建家庭核心,从而符合公共计划申请资格。
尽管《非公民配偶计划》为跨国婚姻提供了购房途径,但其福利仍显局限,相较于单身申请并无显著优势。不过该计划确实降低了与外籍配偶购买转售组屋的年龄门槛,有助于35岁以下群体早日筑建爱巢。
